负责人与授权代表:谁在欧盟为您的产品负责
审核人:Hatice Muazzez Bodur · Grüner Baum GmbH 董事总经理兼联合创始人
更新日期: · 由 Grüner Baum GmbH 发布,Oppenheim(Rheinhessen)
负责人是一家在欧盟设立的企业,代表某件消费品对主管机构负责。没有负责人,产品就不得投放欧盟市场。可以担任这一角色的有制造商、进口商、授权代表或履约服务商;对于没有进口商的欧盟以外制造商,位于德国 Oppenheim 的 Grüner Baum GmbH 作为授权代表承担这一角色。
本页面不构成法律咨询,Grüner Baum GmbH 也不是律师事务所。我们的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指南概述了所有义务;确切的法律出处列在文末的法律依据中。
几句话说明规则
对于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涵盖的每一件产品,都必须明确由欧盟境内的哪家企业就某些安全任务对主管机构负责。这家企业的名称或注册商标,以及包括邮寄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在内的联系信息,须标在产品、包装、包裹或随附文件上。
人们通常称其为“负责人”,该法规在规定在线商品信息时也使用这一说法。它不是一种独立的职业,而是由四类可能的企业之一承担的一项任务。具体是哪四类,由欧盟《市场监管条例》规定,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援引了该条例。
确定负责人的四种途径
途径 1:在欧盟设立的制造商
如果制造商在欧盟设立,它本身就是负责人。这同样适用于在国外委托生产、并以自己的名义销售商品的自有品牌企业,因为它们被视为制造商。无需另行指定。
途径 2:进口商
如果制造商在欧盟以外设立,可以由进口商担任这一角色。进口商(德国法规中称为 Einführer)是指首次将来自非欧盟国家的商品投放到欧盟市场的欧盟企业。如果您是德国的零售商,直接向亚洲或美洲的制造商采购并自行进口商品,那么通常就是您。
途径 3:授权代表
欧盟以外的制造商可以书面委托一家欧盟企业,以其名义履行这些任务。应主管机构要求,授权代表须出示委托书副本。这一途径主要用于欧盟境内没有进口商的情况,例如制造商自己通过网店或在线市场向欧盟客户销售。
途径 4:履约服务商
只有当制造商、进口商和授权代表都不在欧盟设立时,欧盟境内的履约服务商(Fulfilment-Dienstleister)才承担责任,并且只对其经手的产品负责。履约服务商是指为不属于自己的商品至少提供以下两项服务的企业:仓储、包装、贴地址、发货。邮政、包裹和货运服务不在此列。
负责人必须做什么
无论适用哪种途径,任务都是一样的。负责人必须
- 检查技术文件是否已经编制,并确保主管机构在提出要求时能够获得这些文件,
- 在主管机构提出有理由的要求时,以其易于理解的语言提供有关产品安全的所有信息和文件,
- 如果有理由认为某产品存在风险,通知主管机构,
- 与主管机构合作,并确保缺陷得到及时纠正,
- 确保欧盟以外制造商的产品发生的事故得到报告。
此外,在产品风险需要的范围内,还须进行定期检查:产品是否与其技术文件相符?产品或其包装上是否有标识、联系信息、说明书和安全信息?负责人须将检查结果书面记录,并应主管机构要求出示。如果缺少这些证明,或者产品、包装、包裹或附页上缺少负责人的联系信息,在德国可能被处以罚款。
决策指南:在您的供应链中由谁负责?
下表列出常见的供应链情形。它不能替代个案审查,但可以说明这一角色通常由谁承担。
| 您的情况 | 您的角色 | 负责人 |
|---|---|---|
| 您在德国生产,并以自己的名义销售。 | 制造商 | 您自己(途径 1) |
| 您在欧盟以外委托生产,并以您的品牌销售。 | 制造商(自有品牌) | 您自己(途径 1) |
| 您向欧盟以外的制造商采购,并自行进口商品。 | 进口商 | 通常是作为进口商的您(途径 2) |
| 您向欧盟境内的制造商或批发商采购。 | 分销商 | 欧盟境内的制造商,或将商品带入欧盟的进口商 |
| 商品从非欧盟国家直接发给您的客户。 | 需事先明确:分销商还是进口商 | 作为进口商的您(途径 2),或制造商的授权代表(途径 3) |
| 您在欧盟以外生产,并向欧盟境内的进口商供货。 | 制造商 | 通常是您的进口商(途径 2) |
| 您在欧盟以外生产,并自己向欧盟客户销售,例如通过自己的网店或在线市场。 | 制造商 | 由您书面委托的欧盟境内授权代表(途径 3) |
对于从非欧盟国家直接发货的情况,请特别仔细地审查。在首次上架商品之前,请弄清楚由谁将商品投放到欧盟市场。这决定了零售商本身是否就是进口商,还是制造商需要一名授权代表。
何时需要外部授权代表,何时不需要
如果欧盟境内已有企业承担这一角色,您就不需要外部授权代表:作为制造商或品牌所有者的您自己、作为进口商的您,或者您向其采购的制造商或进口商。额外聘请的服务商并不能替您承担您自己的任何义务。
如果制造商在欧盟以外设立,而且没有欧盟进口商将商品投放市场,就需要授权代表。这通常出现在通过网店或在线市场从非欧盟国家直接销售的情况。没有负责人,产品就不得投放市场,而且在线商品信息必须展示负责人的名称、邮寄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。
对零售商而言,这意味着:如果您在网上销售欧盟以外制造商的产品,负责人的信息应出现在您的商品信息中。请在首次上架之前询问您的供应商由谁承担这一角色,并让对方以书面形式提供联系信息。
授权代表并不会免除制造商对产品安全的责任。它履行书面委托中规定的任务,而这份委托至少必须涵盖法律要求的任务。在欧盟任何地方设立的一家企业就足够了;您不需要在每个欧盟国家分别指定一家。但您仍须针对每个目标市场检查语言、警示信息和特定产品的规则。
Grüner Baum GmbH 如何承担授权代表的角色
与您签约的是 Grüner Baum GmbH 本身,在 Amtsgericht Mainz(美因茨地方法院)登记,注册号 HRB 52165,地址:德国 Vorstädter Str. 32, 55276 Oppenheim。委托不会因您发出咨询或访问本网站而成立,而是分四个步骤建立:
- 咨询:您说明想在欧盟销售哪些产品、产品在哪里生产,以及通过哪些渠道销售。
- 接受前的审查:我们会查看产品类别、适用的产品安全法规和行业法规、技术文件、标识,以及产品在供应链中的位置。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,我们会指出存在的缺口。
- 书面委托:只有在审查结果正面之后,我们才以书面形式确定涵盖哪些产品、我们承担哪些任务,以及双方如何互通信息。
- 持续支持:您会收到我们提供的、用于标签和在线商品信息的资料。我们备妥约定的文件以应对主管机构的要求,接收市场监管机构的询问,跟踪与您产品类别相关的 Safety Gate 通报,并在您的产品可能受到影响时与您联系。
我们可以用德语、英语、土耳其语或中文与您合作。同时也有明确的界限:我们不出具证书,不承诺在线市场一定会审核通过,也不承诺主管机构会作出某种特定决定,而且并非所有产品都会被接受。您作为制造商的自身义务依然存在。
服务套餐和价格请见 eugpsr.de。您可以直接通过本页的表格提交初步咨询。
关于负责人的常见问题
作为德国的零售商,我必须指定负责人吗?
不需要,作为分销商,您无需指定任何人。不过,您须在销售前检查标识;对于欧盟以外的制造商,还须在在线商品信息中注明负责人。如果您自行进口商品,您就是进口商,可以自己担任负责人。
负责人的信息必须标注在哪里?
名称或注册商标,以及邮寄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,应标在产品、包装、包裹或随附文件上。如果制造商不在欧盟设立,负责人的名称、邮寄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还须出现在在线商品信息中。
履约仓库可以直接承担这一角色吗?
只能作为最后的选择。如果制造商、进口商和授权代表都不在欧盟设立,履约服务商对其经手的产品负责。仅凭仓储或发货合同,它并不会成为授权代表;这需要制造商的书面委托。
这一规则也适用于玩具或电器吗?
是的。对于玩具、电器以及欧盟《市场监管条例》明确列出的其他有专门欧盟法规的产品,这一规则直接依据该条例适用。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将同一规则扩展到其涵盖的其他产品。
Grüner Baum GmbH 可以担任我产品的负责人吗?
可以,Grüner Baum GmbH 作为授权代表为欧盟以外的制造商承担这一角色。前提是对产品、文件和供应链的审查结果正面,并针对具体产品签订书面委托。我们不会自动接受委托;审查从您通过本页表格提交咨询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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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负责人服务
您在欧盟以外生产,而且在欧盟境内没有进口商?请在下方表格中描述您的产品,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回复。我们的专题页面eugpsr.de 上的负责人服务介绍了完整的服务范围。
您打算在欧盟销售什么产品?
填写几项基本信息即可开始,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您。
您的欧盟负责人:Grüner Baum GmbH,HRB 52165,美因茨地方法院(Amtsgericht Mainz),Vorstädter Str. 32, 55276 Oppenheim,德国。董事总经理:Hatice Muazzez Bodur。
法律依据
下表为本页的每个主题列出确切的法律出处,并附有官方文本链接。出处截至 2026 年 10 月 5 日。
| 主题 | 法律依据 | 官方文本 |
|---|---|---|
| 在欧盟须有负责企业的义务、产品上的信息、定期检查 | (欧盟)2023/988 号条例(GPSR)第 16 条第 1 至 3 款 | EUR-Lex |
| 四种途径和负责人的任务;玩具、电器和其他产品 | (欧盟)2019/1020 号条例第 4 条第 2 款 (a) 至 (d) 项、第 3 款和第 5 款 | EUR-Lex |
| 制造商、自有品牌、进口商(Einführer)、授权代表、履约服务商 | GPSR 第 3 条第 8、9、10 和 12 项,第 13 条第 1 款 | EUR-Lex |
| 授权代表的书面委托、向主管机构出示的副本、最低任务 | GPSR 第 10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 | EUR-Lex |
| 制造商的责任不变;分销商的检查义务 | GPSR 第 9 条,第 12 条第 1 款 | EUR-Lex |
| 在线商品信息中的负责人 | GPSR 第 19 条 (b) 项 | EUR-Lex |
| 欧盟以外制造商的事故报告 | GPSR 第 20 条第 4 款 | EUR-Lex |
| 缺少证明或信息时的罚款 | ProdSG 第 28 条第 2 款第 24 项和第 25 项 | gesetze-im-internet.de(德语) |
| 该法规的实际适用 | 欧盟委员会指南 C/2025/6233 | 指南 |